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定名称/称谓的变化
序 变化内容 修订依据
号
2023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1 “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称“新公司法”)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
组织机构】第二节【股东会】等条款统一将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1、新公司法第 121 条“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
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
1、删除“监事”、“职工监事”、“监事会”、 会或者监事。”
“监事会决议”、“监事会报告”、“监事代 2、《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
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称谓并对相应 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 12 条“上市公司
条款做出修改(详见本对照表第二部分 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
2 其他修订内容); 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并载明审计委员会的组
2、本对照表第二部分其他修订内容未做 成、职权等事项。”
专门说明的,以“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 3、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代替“监事”、“审 关过渡期安排》第 2 条【关于上市公司的过渡期安
计委员会召集人”代替“监事”或“监事会 排】“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
主席”等 司法》《实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
监事。”
本对照表第二部分其他修订内容未做专 《民法典》第 1259 条规定“‘以上’包括本数”,
3 门说明的,将“半数以上”“1/2 以上”修改 同时与新公司法、2025 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
为“过半数” 指引》相应表述保持一致
二、其他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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