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定名称/称谓的变化
序 变化内容 修订依据
号
2023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五章【股份
1 “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股
东会】等条款统一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的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1、新公司法第 121 条“股份有限公司可
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
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1、删除“监事”、“职工监事”、“监事会”、 2、《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监事会决议”、“监事会报告”、“监事代 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
表”、“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称谓并对相应条款 12 条“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国务院规
做出修改(详见本对照表第二部分其他修订内 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
2 容); 计委员会,并载明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
2、本对照表第二部分其他修订内容未做专门说明 权等事项。”
的,以“审计委员会”代替“监事会”、“审计 3、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
委员会成员”代替“监事”、“审计委员会召集 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第 2 条【关于上
人”代替“监事”或“监事会主席”等 市公司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应当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前,按照《公司法》《实
施规定》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
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二、其他修订内容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规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最大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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