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五年十月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2025 年 10 月 31 日 14:00 开始
时间
网络投票:2025 年 10 月 31 日 9:15-15:00。
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 118 号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出席,监事、高管人员、律师列席
主持人 盛守祥董事长
会议内容 备注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汇报本次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
3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4 宣读议案
4-1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2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3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4-4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案;
4-5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修正案;
4-6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
4-7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
5 参会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解答
6 发放表决票进行现场表决
7 宣布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合并投票结果
8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9 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0 会议结束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顺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七、股东如需了解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材料一: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2025 修正)、《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 6 月 15 日生
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定名称/称谓的变化
序号 变化内容 修订依据
2023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新公司法”)第五章【股份有
1 “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 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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