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4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夏建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6 年1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 人, 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 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宁夏建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补选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审查意 见
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兵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朱兵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其他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补选朱兵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的审查意 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常务副总裁潘毅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潘毅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宁夏建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况,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潘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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