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材 料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5 月 8 日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议 程
一、审议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以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八)《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九)《关于公司续聘 2026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二、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议案表决
四、律师发表现场股东会见证意见
[议案报告一]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公司运作,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各项业务的发展,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
在董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生产经营任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6 亿元,利润总额 4.74亿元,净利润 3.93 亿元,基本每股收益 0.26 元。扣除本年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83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0.25 元。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指引,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完成了监事会改革、修订《公司章程》等 30 余项制度。至此,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保证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集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40 项重
要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不断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能力的提升;独立董事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审阅公司重要事项,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程序、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运作规范、运行良好,全体董事尽职履责,确保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 20 项重要议案,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以及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在《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公司重要事项讨论,重视与公司管理层的讨论沟通,对相关事项提出了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以认真负责、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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