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做说明如下: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1、公司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经认真核查、并经与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会计师”)充分沟通,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自 1994 年 8 月成立以来,职工薪酬都是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
进行计提并发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薪酬核算也都是如此,该核算方法沿用至今。公司自 2004 年上市至 2019 年期间,历经多次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新设和收购了若干控股子公司,期间也陆续转让或注销了若干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直处于变动状态。自 2019 年 10 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西安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合并范围变为博通股份公司本部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
学院(公司持有其 70%出资)两家,从 2020 年年初起,截止 2025 年年末及至今,
公司合并范围都没有再发生变化。2020 年以前的数据追溯难度大,不切实可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2006)》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因此,本次公司对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最早从 2021 年年度(其中包含 2020 年年度数值)开始。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对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
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和披露。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概述
1、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公司已披露的 2021 年年度、2022 年年度、2023 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中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影响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的部分科目,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等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为:
(1)营业成本: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年度营业成本
分别增加 3,793,599.54 元、4,702,968.62 元、900,312.53 元、4,683,456.06元,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营业成本分别减少 1,571.69 元、20,412,728.78 元、20,070,296.08 元、20,314,332.68元;
(2)销售费用:2020 年度销售费用增加 976.00 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
度销售费用分别减少 14,227.00 元、49,875.00 元、20,368 元、10,996 元、5,206
元、7,706 元、7,706 元;
(3)管理费用: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3 年年度、2024 年年度管理费
用分别增加 779,659.00 元、768,806.00 元、535,554.80 元、398,075.29 元,
2022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2025 年半年度、2025 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减
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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