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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6:35:05 股吧网页版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在任期间的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生效条件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 7 万元人民币/年,不再领取董事薪酬和其他董事津贴。

(二)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担任的公司其他经营管理职务从公司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内部董事若在公司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他经营管理职务,按照薪酬高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公司目前还没有实施董事的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参考同行业、同地区相关公司相关岗位薪酬水平,并根据内部董事所担任的职位、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个人价值等,综合合理确定内部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绩效评价应当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算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按年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董事津贴。

(三)公司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上市公司董事培训等事项而产生差旅费、
办公费等费用,以及独立董事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等,由公司承担,不列在董事薪酬、董事津贴和独立董事津贴之内。

四、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具体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内部董事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董事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个人所得税及薪酬计算时间

1、本方案中董事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董事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按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薪酬和津贴中统一做代扣代缴,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因董事会换届、任期内辞职或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董事按照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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