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股份”或“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宝钛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511,839 股,发行价格为 42.20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004,999,605.80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人 民 币
37,089,992.90 元(含税)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8,814.95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6,240,797.95 元。
2021 年 2 月 2 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1)0009 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159.91 万元,以
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70,173.66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83,333.5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230.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前述协议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2 月 1 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 账户状
余额 态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宝鸡分行 458020100100120752 17,230.25 使用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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