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0
证券代码:839456 证券简称:好女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好女人母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住所:汕头市潮阳区平北工业区一路8号
主办券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二零一八年九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预案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优先股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自行咨询各自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备案机关对于本次优先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优先股发行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以后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备案。
重大事项提示
一、广东好女人母婴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
二、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为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万股优先股(含),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含),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汕头市星河电子商务产业园技术改造项目。
四、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种类为固定股息率、可累积、非参与、设回售及赎回条款、不可转换的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优先股。每股优先股票面金额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票面股息率为2.50%。本次优先股的股息率不高于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五、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之股东具有回售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条款,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作为金融负债核算,因此,在会计处理上将全部计入金融负债。
2016年末、2017年末及2018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21%、19.29%和14.88%;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上半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56%、16.34%和6.52%、。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均较强。本预案已在“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中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设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优先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股份初始登记之日起三年。
七、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设回售和赎回条款。限售期满之日优先股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本次发行所登记的股数一次性全部赎回其所持有的优先股股票。如优先股股东不行使回售权,公司应在限售期期满之日一次性全部赎回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票,并支付截止至限售期满日的未付优先股股息及其孳息。公司应在本期
优先股限售期满日前3个转让日公告本次优先股的回售/赎回的提示性公告,直至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被全部赎回为止。
八、提请关注风险,详见“第四节本次优先股发行带来的主要风险”。
九、本预案已在“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优先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五、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挂牌以来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本次优先股股息(及赎回)的支付能力情况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备案。
十一、除另有说明外,本预案中的财务数据均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数据。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