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度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 年制造业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 2024 年度毕马威华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持续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正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随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与毕马威华振签订了 2024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
业务约定书”)。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结合湖南省国资委对本
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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