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7 21:07:48 股吧网页版
时代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时代新材进行持续督导,法定持续督导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期间的权利义务。

务。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和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并进行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生相关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5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关当事人未发生相关情况。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公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规则、行为规范并有效执行。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8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规则。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未发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述或重大遗漏。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保荐机构已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
10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在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