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旭东)
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独立、公正的对议案公开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曾任东北大学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材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国颗粒学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教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存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报告期内,集团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召开 9 次,审议事项合计 64 项,其
中 26 项提请股东大会进行了决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合计召开会议 21 次,
共审议议案 63 项。其中财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审议议案 27 项。薪酬考核
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5 项。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 7 次,审议议
案 29 项。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 2 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增加了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等方面的阐述。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示: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 9 9 0
股东会 4 4 0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会议 8 8 0
薪酬与人事委员会会议 4 4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本年度,本人严格恪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每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全部议案资料,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及专业素养,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审慎核查,重点聚焦议案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主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合理化建议。2025 年度审议的议案涵盖非公开发行、项目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审计机构续聘等重大事项,经本人审慎核查,所有议案均履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决策流程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此外,本人通过现场调研、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业务部门沟通、细致审阅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贵金属市场价格波动、行业政策调整对公司业务开展的影响,及时识别潜在经营风险并提示管理层。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全程、充分的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开展,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二)独立性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交董事会评估,始终保持独立履职状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未通过任何关联方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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