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保障高级管理人员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事总监。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经理办公会议事制度,总经理依照《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商议、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理办公会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或超越其职权范围。
第四条 总经理是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辅助董事会执行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具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在控股股东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经董事会聘任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四到八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事总监构成公司经营管理层,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八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坦诚、勤勉、民主、务实;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和有关经济法规,善于经营管理;
(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创新开拓精神。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除需遵守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外,需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除需遵守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外,需提前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备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程序需符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和分工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履行以下职权时,应召开经理办公会议,经经理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再作出决策: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事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经理办公会对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权限的交易、关联交易、融资借款、资产抵押等事项具有审议决策权。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公司的生产计划;
(二)负责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研究、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规划方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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