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5 17:31:01 股吧网页版
空港股份:空港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 2025-08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拟将前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或“资助对象”)提供的 10,000 万元借款实施展期,展期期限为 1 年,展期利率为不超过 4.50%,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前由双方确认;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为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超过公司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 44 次,累计金额 58,504.91 万元(含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别风险提示:资助对象天源建筑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且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天源建筑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和 2023 年 12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方式向天源建筑提供财务资助,借款金额为 1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不超过 2 年(以实际发放日起计算),年利率不低于 4.35%,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
前由双方确认。内容详见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空港股份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空港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原财务资助进行展期,主要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有息借款展期_

资助金额 _10,000_万元

资助期限 1 年

□无息

资助利息 有息,_不超过 4.50%,结合空港股份动态资金成本于借款

前由双方确认_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五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夏自景先生、吕亚军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事前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展期助旨在满足天源建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