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鹏峰,男,1975年12月出生,法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2025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承义应用法学研究所出资人、理事。兼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2025年度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2025年共召开股东会4次(任职期间应参会1次)、董事会8次(任职期间应参会4次),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本
人对提交董事会的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独立、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董事会情况 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的次
(含通讯方式) 数
李鹏峰 4 4 0 1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应参加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在本年度各次会议中,本人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关联交易审核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因被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2024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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