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蒋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00,244,186.40元。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7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5,974,6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93,669.75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已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955,965,729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9,991,050股,即以945,974,67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597,467.9元。结合本次年度现金分红,2025年度公司拟共计实施现金分红331,091,137.6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5.4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2.62亿元,2025年度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3.94亿元,公司现金流可妥善覆盖并支持本次年度现金分红。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有效保障了投资者回报,公司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可能 与
实际结果有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 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可能与实际结果有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5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7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84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92
第八节 财务报告...... 101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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