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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2:41:38 股吧网页版
湘邮科技: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魏先华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魏先华)

作为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邮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依法合规、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因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本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所有职务,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魏先华先生,1964 年出生,湖南省南县人,中共党员,理学博士。曾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分行科技科科长、票据交换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大学数字经济与区块链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学院—路透金融风险管理联合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2025 年度内本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15 日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 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 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
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 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其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参加次数 出席 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次数 席

魏先华 6 6 3 0 1 1

2、召集或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期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并执行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独 立、客观、公正、审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任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提名委员会 4 4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需独立董事单独审议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本人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亦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的独立性问题、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和时间总体安排、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情况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等问题
进行了讨论,并向公司提出了明确建议对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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