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0:35:46 股吧网页版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金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罗金明)

作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金明,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审计处处长、会计学院党委书记、计划财务处处长等。现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19年5月7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6月26日届满离任,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罗金明 8 8 8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同时,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任期内应出席的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对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未发生需要本人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等方式与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并回应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和交流的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本人通过会议、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了解动态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不定期向本人通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组织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说明,便于本人做出审慎的判断,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八)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
动态,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