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为董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为会计、财务、有色金属、电力行业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蒋卫平、陈立宝、邢建国。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卫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擅长财务战略分析、资本运营、企业估值及宏观经济分析。1990 年至 2000 年在湖南财经学院任讲师,2000 年至今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任副教授。自 2023 年 10 月起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我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认真严谨对待每次董事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召 出 席 其中通讯 委托出席 缺 席 应参加股 出 席
开董事会次 (次) 方式出席 (次) (次) 东会次数 (次)
数(次) 次数
蒋卫平 13 13 12 0 0 6 6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与会时认真听取并审议了
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和监督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
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
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
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公司召开了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积极参加了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并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
了明确意见,无提出异议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本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
公告》。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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