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狄文)
本人作为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金药业”)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5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5 年度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狄文,男,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博士后。2002 年 1 月至今,
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教授;2001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和 2015 年 1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上海交通大
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主任;2011 年 8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副院长;2023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会长。除在千金药业担任独立董事外,未担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均按要求组织及参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表决权,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理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的机会及其他通讯方式向公司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管理运营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
方面的汇报。本人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电子通讯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公司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将中小股东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底收到控股股东株洲国投的董事提名函,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提名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认真审核了董事候选人许大为先生的简历,全面评估了其专业素养与过往经历,认为本次候选人均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完全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同时,他们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本人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重点围绕公司收购千金湘江药业及千金协力药业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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