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高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樊高定,现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党委书记和安徽省科协副主席;现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制冷学会名誉副理事长。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 5 次、董事会会议 9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
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和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我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9 日,我们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部门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及风险防控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积极了解审计进度及相关情况,督促其按时提交高质量的审计报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出席股东会、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集体接待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经常积极主动地从公司处了解中小股东电话、邮件、互动易平台等关心的问题,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获悉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关注焦点,在审议与中小股东相关的议案时,能够立足于中小股东的立场来思考问题,从而更客观的进行表决,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我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时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同时,我也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了我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我在会前均认真审阅。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线上及线下培训,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有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审阅公司汇编的《双良资本市场周报》及《光伏行业月报》,及时了解监管动态、节能节水、光伏新能源、
电解制氢及半导体行业的市场动态、最新政策和发展趋势。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长为 12 天(本人在2025 年度实际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足 9 个月)。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事项概述 公告编号
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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