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伟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伟华,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和财务学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教授、商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拥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和北京市“青年拔尖”人才头衔,为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 6 次、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
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和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本人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 年 4 月 29 日,我们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0 月 23 日,我们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本人持续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进度及审计结果,结合法律法规要求与行业实践,对内部审计工作方法、风险防控重点提出针对性建议,助力内部审计机构充分发挥监督与预警作用,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报告期内,本人对续聘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在年度财务决算、定期报告审计等关键节点,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会计处理方法等事项进行深入沟通,核实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与中小股东沟通: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密切关注公司投资者热线及上证 e 互动平台,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核实相关情况并反馈股东关切;按时参加公司的业绩说明会,认真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详细解答关于公司经营发展、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疑问,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期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进行了当面沟通、了解,重点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问询;并通过电话或视频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光伏、绿电制氢等市场的快速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江阴金融局、无锡上市公司协会、价值在线等组织的各类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相关的培训讲座,重点学习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最新监管政策、董监高法律责任和履职要点及资本市场案例等内
容,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权责义务有了更深的理解。
(六)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有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审阅公司汇编的《双良节能资本市场周报》及《光伏行业月报》,及时了解监管动态、节能节水、光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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