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光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光明,现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拥有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博士学历,现为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中国制冷学会监事、浙江省制冷空调行业协会理事长等。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 1 次、董事会会议 2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我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未提出异议,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3 日,我们召开了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向我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时采取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同时,我也主动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和了解。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了我并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对于所提供的资料,我在会前均认真审阅。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受聘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专业履职”的原则,将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的持续更新作为履职的基石。在任职期间,本人系统性地深入研读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股票上市规则,特别是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以及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领域的法规进行了重点剖析。
在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本人致力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效能,力求在董事会决策中提供具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通过加强对财务、法律及行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本人有效提升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及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持。
(五)其他履职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人始终保持对公司经营状况的敏锐关注,将监督关口前移,重点强化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有效性的监督。本人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评价报告,深入了解财务管理流程及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而是真正落实到日常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从而有力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运营合规。为保持对行业前沿的精准把握,本人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深度审阅公司汇编的《双良资本市场周报》、《光伏行业月报》、各类专业平台信息等,通过这些详实的数据与资讯对节能节水、光伏新能源、电解制氢及半导体等关键赛道的市场供需变化、最新产业政策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与研判,确保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结合行业大势做出客观判断。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
作时长为 5 天(本人 2025 年度实际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足 4 个月)。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事项概述 公告编号
1 2025-04-30 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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