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客观、公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学兵,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9 年获律师执业资格证,现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此外,本人还担任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首都慈善联合会监事长。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还兼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对 2025 年度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本人确认,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议案 72 项。本人均按
时出席了历次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客观决策,对各审议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3 次临时股东会,本人按时参加其中
年度股东会和 2 次临时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张学兵 10 10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及委托出席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学兵 8 8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学兵 4 4 0 0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均仔细审阅会议议案,认真听取汇报,详细了解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工作、重要关联交易、财务负责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议案的情况,并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对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表示同意,未提出保留、反对意见,各项议案均通过。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公司汇报 2025 年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汇报的公司2025 年度年报审计计划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内控建设的工作动态及成效,并与其他委员就审计开展情况、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