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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18:27:44 股吧网页版
福能股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人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劲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实彪 联系电话:021-2037063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2 万手(3,802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27,452.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98,472,547.1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 351C000321 号”《验资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福能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进行持续督
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兴业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 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度,已对福能股份持续督导工作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福能股份签订《持续督导协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义务。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福能股份经营情
况,对福能股份开展持续督导。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本持续督导期间,福能股份未发生按有关规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定保荐机构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 况。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福能股份或相关当事人未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
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促福能股份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保荐机构已督促福能股份依照相关法律、法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 规及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行为规范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保荐机构已督促福建福能股份建立、健全并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 保荐机构已督促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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