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1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ST 信威 GongGao编号:临 2020-026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GongGao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GongGao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196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19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
年净减少 6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净资产 4856 万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 180.72 亿元,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均山,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9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刘均山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陈晶晶,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3 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陈晶晶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9 年成为技术主管合伙人,在事务所主要负责专业技术标准研发及完善工作,同时担任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邱连强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8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4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减少 9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0年4月1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9 年的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该所为本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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