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1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建钢、独立董事王涌和董事蒋伯峰 3 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罗建钢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2019年1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计委关于会计师进场前2018年报表的审阅意见》、《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审计委员会2019年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一次沟通会,听取了财务总监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沟通了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18年度审计重点,确定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 2019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二次沟通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第三次沟通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初步审定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阅,同时公司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将共同努力,尽快完成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事项及对外担保风险进行了评估。
(三)2019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19年4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2019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六)2019 年 10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 2018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程参与了年度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独立性和审计业务资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充分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并以现场会议和电话方式就审计中发现的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年审机构按时保质保量提交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2019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导公司内审工作。会上,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审计部2018年度审计工作汇报及2019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情况。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部按照计划推进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审计工作,督促审计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发现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缺陷和问题后,严格督促其整改落实,有效健全公司的风险防控机
制,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其他指导意见,并对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和部门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提出了相关要求。
(三)审阅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情况
在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和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先后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并形成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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