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 2026-008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13,355 股,涉及人数 251 人。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7.43 元/股,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0.60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全部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7,800 股,以及 248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195,555 股。根据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6 日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
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82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于 2023 年 4 月12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李晨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7、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8、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9.39 万股。
10、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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