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
事中的会计专家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以及 1 次与年审会计
师的沟通会,全体委员均出席全部会议,对相关议题发表尽职意见。
2025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情
况进行了沟通,并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经审计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授权开展外汇远期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8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
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化财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内部审计管
理规定》。
2025 年 9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
荐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 年 1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所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年初审阅了公司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按计划实施内审工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再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审计部所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年初与年审会
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将其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进度,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专门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和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充分
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会议,审阅了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为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按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6、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工作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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