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4 17:56:01 股吧网页版
亨通光电:亨通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3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19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465,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

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2、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出具了关于本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内部宣传栏对本计划拟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亨通光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亨通光电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5、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调整后的 529 名激励对象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条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6、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中有 9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42,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并根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025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