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乔久华)
本人作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964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江苏省第十三
届政协委员。曾任江苏省审计厅副处长,江苏省审计事务所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所长),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兼任江苏富华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久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职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硕士生导师,南京市建邺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江苏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南京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副主任,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综上,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以 通 讯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方 式 参 委托出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乔久华 6 6 4 0 0 3
2025 年度在任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充分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对公司的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地审查和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严格审阅后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 战略与发展 独立董事专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门会议
应参 亲自 应参 亲自 应参 亲自 应参 亲自 应参 亲自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加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7 7 3 3 2 2 1 1 3 3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积极围绕公司财务状况、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战略规划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为公司的重大战略建言献策,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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