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9565 证券简称:邦奇智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前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
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准则自2017年
6月12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公告编号:2017-013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 15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7年8月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3
2017年1-6 月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累计影响额为:“其他
收益”科目增加为 36.00 万元,“营业外收入”科目减少 36.00万
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影响本公司本报告期净利润。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邦奇智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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