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18:23:01 股吧网页版
因垄断行为被罚近7000万元 原料药龙头津药药业上半年归母利润同比下滑6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0488_0

  8月24日晚间,原料药龙头股津药药业发布了20年来半年度净利润同比下滑最严重的中报。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5.88亿元,同比减少11.81%,归母净利润为4930.42万元,同比减少65.2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0.06万元,同比减少93.6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津药药业的甾体激素原料药仍在国内外掌握销售优势,但公司总收入倒退到2019年水平。近年来,公司屡次因垄断行为受罚,仅在上半年,津药药业因反垄断事项交的罚款就超过6900万元,甚至超过了上半年净利润。

收入倒退到6年前水平

  津药药业主要从事甾体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原料药销售见长。其甾体激素原料药有60%以上出口到亚洲、欧洲、美洲等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今年上半年,甾体激素原料药的销售仍撑起公司收入的半壁江山。在近16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按产品划分,甾体激素类原料药、制剂、氨基酸类原料药的收入贡献依次递减,前两者在公司收入中的占比约为六成和三成。按区域来看,公司出口收入超过5亿元,在总收入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

  然而,津药药业上半年的收入体量,甚至不如6年前的2019年。

  此外,今年上半年,津药药业的整体毛利率同比减少4.62个百分点,其中制剂产品的毛利率同比减少超14个百分点。与此对应,公司上半年的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超六成,为最近20来的半年度最高降幅。

今年上半年,津药药业毛利率同比减少4.62个百分点图片来源:公司2025年半年报

  对于利润下滑的原因,津药药业表示:首先,公司因反垄断事项受到行政处罚6919.24万元;同时公司受国际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影响,销售收入、利润同比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8月25日,津药药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公司出口美国的原料药、制剂产品被加征20%关税,暂未加征所谓“对等关税”,销往美国的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对公司影响可控。对于美国未来可能的关税政策变化,公司表示将不断根据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采取“一品一策”的战略措施,加强客户沟通与协商,力争减少关税政策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面对市场不确定性,公司紧盯非美国市场,加快市场开发。

  另外,公司在解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何同比减少93.60%时,也提到了罚款。

近年多次触碰反垄断红线

  目前,津药药业面临着业绩与声誉的双重考验。

  今年5月,《每日经济新闻》曾报道,包括津药药业在内的4家公司联合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相继被处罚。

  (新闻链接:《最高者涨价近5倍,四家药企联合垄断原料药抬价为何其中津药药业可获80%的罚款减免?》)

  津药药业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展调查后,第一个提交宽大申请,报告了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罚款额被减免80%。

  这不是津药药业及关联企业首次触及反垄断红线。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2021年4月,津药药业因对醋酸氟轻松原料药的垄断行为,被处罚超4400万元。

  2023年3月,津药药业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在中国卡莫司汀注射液市场的支配地位,被处罚超2770万元。

  2023年4月,津药药业控股孙公司天津天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对氟尿嘧啶注射液的垄断行为,被处罚超298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津药药业在2021年受罚时就表示“将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此后每次被处罚,公司都在公告中表示要进行整改,如针对今年的处罚,公司公告了四方面整改措施。8月25日,津药药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反垄断事项,深刻汲取教训,已责令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具体采取了四方面整改措施(具体内容与公司4月30日公告一致)。

  记者还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同比减少24.65%,截至上半年末,研发费用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尚不足4%。但津药药业明确规定年度研发费用原则上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即下半年公司还需加大研发投入。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公司上半年的销售费用同比下滑近45%,约为总收入的11.8%。过去3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的“市场情报收集费”合计超过3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