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学生溺亡的东北大学:曾规定学院应提前充分考察实习场所
来源:南方都市报
7月23日10时20分许,6名东北大学学生在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下属选矿厂溺亡,持续引发关注。南都N视频记者注意到,东北大学曾就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发布多份文件,规定学院(部)需与实习合作单位制定并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召开实习安全会议等。

事发地禁止入内
据《东北大学本科生实习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该校本科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两级负责制。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实习教学工作的管理,各学院(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实习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公安处参与学生实习过程中紧急事故的协助调查、处理等工作。
学院(部)在学生实习前,应在实习单位指导下,认真充分考察实习场所、生活环境,确保实习单位是遵守法律法规、管理严格、经营规范、生产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学生的实习内容和时间需严格按实习计划执行,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学院还需组织办理人身保险,与实习合作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制定并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及“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召开实习安全会议,宣讲安全规定,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同时,该《办法》明确,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事先应请现场有关人员做安全报告。在指导教师职责方面,该《办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通知家长,并将事故发生过程以书面形式汇报。
另一份《东北大学本科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学院(部)负责对参与实践教学的师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并根据要求组织签订学生、企业和学院(部)的三方协议,切实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但有公开报道称,此次校方与涉事企业签署的《教学实习安全协议》,未明确现场监护、限员和应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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