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报告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 1-3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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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10) 53396165
关于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206号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鹏欣资源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3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中名国成审字【2026】第 3125号)。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鹏欣资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鹏欣资源公司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鹏欣资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述信息与经我们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在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证据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形成结论。在核查工作中,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7 月 8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
答,根据上述要求,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2025年 12月 15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存在第三方参与企业向客户提供商品时,企业应当结合销售业务模式等相关事实和情况,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相应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部分行业如贸易、百货、电商、充电、来料加工、广告营销、互联网平台等应对此予以特别关注,不得在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条件的情况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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