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国强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独立董事李国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国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李国强先生为钢结构行业的资深专家。历任同济大学讲师、副教授、副校长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 2025 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书面确认》。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李国强 23 23 22 0 0 否 0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 审计 提名 战略及 薪酬与考核委 召开独立董 出席独立董
事姓名 委员会 委员会 投资 员会 事专门会议 事专门会议
委员会 次数 次数
李国强 / 0 1 1 4 4
注:“/”表示不是该委员会成员,无需参加会议。2025 年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行使职权的情况包括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并对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审查和监督。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提出独立意见,确保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师事务所交流,了解公司的财务控制和内部审计情况,确保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可靠。
本人根据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参加董事会和其他相关会议,接受公司内部的报告和汇报,进行相关调查和审查工作,以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并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保证现场工作时长合乎规定。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绍兴集团总部、绍兴生产基地、上海管理总部以及部分项目现场进行了现场调研考察,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五五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并通过阅览公司文件及信息,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议,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报送了相关文件、资料,安排实地调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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