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钢构”或“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精工钢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5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0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000 万张,200 万手,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募集资金 198,800.00 万元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存至募集资金专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众审字(2022)第 376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非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
转债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4 月 28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0.0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2,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1,988,000,000.0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966,466,494.64
本年度使用金额 15,169,138.10
暂时补流金额 90,000,000.00
现金管理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14,241.73
其他-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196,400.00
其他-置换 2022 年度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17,222,000.00
的自筹资金
其他-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1,288,900.0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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