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9
转债代码:110062 转债简称:烽火转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
并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拟对《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废止《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履职至本次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届时,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共涉及条款 143 项,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除附件所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删除、新增条款后,《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监管部门及工商登记机构核准或备案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序号、内容 新条款序号、内容
1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
工作条例(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4,472,33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9,212,644
元。 元。
3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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