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胡川)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川先生,53 岁,教授、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忠实与勤勉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亦不存在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于会议召开前主动详细了解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为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中认真审核每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25年度召开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出席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胡川 9 2 7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5 年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胡川 6 6 2 2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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