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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19:31:21 股吧网页版
科达制造: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及经济效益为出发点,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同行业规模相当的公司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向董事会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以及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等。

第六条 公司总裁办、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构成

(一)对于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公司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根据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水平,结合公司情况确定。除董事津贴以及公司为其购买的责任保险之外,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对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以下简称“内部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体系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薪酬考核体系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年度薪酬(含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组成。

(一)年度薪酬

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比例不低于50%。

基本年薪是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所领取的年度基本工资收入,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综合因素确定。绩效年薪是指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总额,以上一年度薪酬总额为基数,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考核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拟定,并依据经营战略实行动态调整。

(二)中长期激励

当公司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时,公司可以面向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当年度有突出贡献的子公司负责人及核心骨干员工计提超额业绩激励基金作为中长期激励,按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扣非净利润”)超过加权平均归母净资产按目标收益率(10%)确认的基线的超出部分金额A,按不同比例进行计提,具体计提方式详见以下表格。
A=归母扣非净利润-加权平 业绩激励基金计提比例 业绩激励基金计提公式(亿元)

均归母净资产*10%

A≤10亿元 8% A*8%

A>10亿元 10% 10*8%+(A-10)*1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激励基金的合计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整体业绩激励基金的50%,其中个人业绩激励基金上限为其年度薪酬的200%。个人所享有的业绩激励基金中不低于50%的款项将由上述人员通过直接购买公司股票,或参与管理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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