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利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术语与定义、职责分工、管理原则及要求、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制度适用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除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及上述标的的组合;既可采取现金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衍生品交易活动,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第五条 公司应当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公司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公司应当针对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 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体系包括: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如下:
1、审议公司开展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审议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授权有效期限内,经审议通过的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计划金额可以循环使用,超出部分应当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及审议可行性分析报告,评估风险,在董事会及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指导与监督公司及分子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三)公司财务管理部融资组(以下简称“融资组”)为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和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执行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负责编制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监督管理分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
3、负责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具体执行经审批的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调配等;
4、负责跟踪衍生品市场行情,识别和评估市场风险,管理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敞口,统筹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
(四)子公司财务部为子公司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日常执行部门,子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1、负责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加强对汇率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
2、负责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具体执行经审批的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业务;
3、负责交易风险的应急处理,及其他与外汇汇率及利率套期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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