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
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截至 2025 年
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237 名、注册会计师 1,30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七届四十八次董事
会及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准则的变化、重大审计风险、年度审计重点、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审计小组的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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