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董事会下达给经营层的 2026 年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1.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包含股东代表董事;不包含非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的职工代表董事,其薪酬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2.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2026 年 1-5 月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
7.2 万元人民币(含税)执行,即每人每月 0.6 万元人民币(含税);
2026 年 6-12 月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 8.4 万元人民币(含税)执行,即
每人每月 0.7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基本年薪按月预付,绩效年薪按照基本年薪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并经股东会批准后结算年薪,其中,绩效年薪 30%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期限为 3 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公司经营效率、财务安全、持续发展、市值表现等考核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考评确定。基本年薪按月预付,绩效年薪按照基本年薪的一定比例按月预发。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及向股东会说明后结算年薪,其中,绩效年薪 30%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期限为 3 年。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调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 年 6 月 1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