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505 证券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2026-01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一、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增加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有关要求;
2.增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内容;
3.增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章程关于“经理”、“副经理”对应修改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对比表内不再逐一罗列。
二、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九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1 表人。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
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2 新增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三章 股份
第二十二条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
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
第二十一条 部分新增 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
3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
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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