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真)
作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昌电力”)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何真,女,汉族,1976 年 2 月生,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现任武胜农村商业银行监事,乐山市商业银行监事,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参与审议各项议案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公司提前送达的会议材料,对议案涉及的关键问题主动向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问询,充分了解事项背景与细节;会议期间,结合专业知识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积极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规。2025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所有表决行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二)专门会议与履职协作情况
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本人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1次专题会议,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议;与公司审计机构、内控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就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交换意见,督促审计机构勤勉尽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包括及时送达会议资料、安排现场调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出现阻挠、限制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履职渠道畅通。
(三)现场调研与日常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赴公司水电站生产基地、电网调度中心及光伏试验电站项目现场开展调研,实地了解公司水力发电核心业务运营、新能源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及电网建设等情况,与一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交流,掌握公司经营实际与行业发展动态。
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经营数据、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进展;主动收集中小股东关切问题,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推动解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1.现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了解公司战略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基层调研活动,先后前往果园开关站、盐源丰光公司塘泥湾光伏电厂、固增公司康坞水电站、西源公司永宁河四级电站、石坝子变电站等,现场了解各个厂站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和日常运维工作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董事履行决策、专业咨询等方面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发挥自身所长提供相关专业意见建议。
2.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我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评论、建议,将中小股东的建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参加培训情况。报告期内,我认真学习公司不定期发送的监管培训资料。参加证监局、上交所、中上协、川上协等组织的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案例、政策解读培训。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座谈调研、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履职工作开展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对方、交易金额、定价原则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已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确认相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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