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9 17:04:20 股吧网页版
统一股份: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6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周恩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分别推荐股东为计票人;1 名监事、1 名律师为监票人,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对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2 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二: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
议事规则》。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三: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
事规则》。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议案四: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监事会及免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各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