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上上
本人作为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与独立履职,恪守忠实、勤勉、审慎义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重点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上上,1971 年 1 月出生,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浙江大
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统一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
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自担任统一股份独立董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关联关系;本年度按要求完成独立性自查,自查结果经董事会评估确认,符合独立性履职要求。本
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开展履职工作,切实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始终按时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无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形。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本人出席 13 次,
出席率 100%;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内部控制评价等各类议案 99 项,均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反对、弃权情形,所有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股东会会议: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会议 6 次,本人列席 6 次,列
席率 100%;列席期间,认真听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记录,监督会议程序合法合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得到充分行使。
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共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次,参与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参与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对公司薪酬考核、修订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资产计提减值、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议,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推动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
了子公司增资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本人均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依托专业知识勤勉审慎履职。
本人认真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重大事项审慎审议、独立表决,认真审阅公司各类文件资料,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信息质量、关联交易公允性及融资担保合规性。通过听取专项汇报、与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与潜在风险,重点关注财务管控、内控执行、资产减值、资金管理、审计质量及行业与监管政策变化等事项。
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中,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等进行审慎核查与监督,确保薪酬考核程序合规、定价公允、激励约束有效,推动完善公司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在审计委员会履职中,重点对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审计意见、内控有效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把关,就风险防控、内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等提出专业意见,督促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与内控管理水平。
在提名委员会履职中,严格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提名、资格审查、履职监督等职责,严把任职资格关、专业胜任能力关与独立性关,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