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综述
(一)报告说明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大特钢”)秉持“取之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企业宗旨,高度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为国家、社会、客户、股东、员工创造价值,切实做到公司效益与社会效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持续提升企业价值,努力实现公司与员工、公司与社会、公司与环境的健康和谐发展,为推动钢铁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多的贡献。
本报告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所属行业特点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本报告报告期指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已经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本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以方便广大投资者阅读、下载。
(二)公司简介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H600507)是一家集采矿、炼焦、烧结、炼铁、炼钢、轧材生产工艺于一体的钢铁联合企业,是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精品生产基地。
报告期末,公司在岗员工 6394 人(其中钢铁本部 5088 人),资产总额 194.90
亿元,占地面积约 3300 亩。公司已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和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两化融合体系认证,拥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检测中心和江西省弹簧钢工程研究中心。公司多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全国钢铁工业先进集体”“江西省优强企业”,先后获得“中国品牌 100 强”“中国品牌年度价值奖”“第十四届中国上市公司金牛奖百强”“亚洲名优品牌奖”“中国百强企业奖”等荣誉,被评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被授予“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江西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江西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称号。
(三)公司文化理念
企业精神:以人为本 诚信为先
企业宗旨:取之于社会 回报于社会
企业方针:要听党的话,跟党走;对员工要好,要建和谐企业;要依法治企,依法兴企
企业价值观:经营企业一定要对国家有利、对企业有利、对员工有利
企业口号:谋方略韬远 铸大成基业
二、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权责分明、运作规范、协调制衡的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三会”事务管理,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法人治理水平;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内幕信息管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一)完善“三会”运作管理,规范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董事会会议 14 次,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各项环节都能依法运作、规范有效,充分发挥了各层级的决策、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提出的专业建议和发挥的监督作用,对于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选举董事及聘任高管等重要事项,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持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主要制度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方大特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三)内幕信息的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报备程序,保证了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有效,没有出现违规事项。
(四)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