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公司对各级所属公司的投资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等的对外投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至少五名委员组成,成员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二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根据需要指定证券部或其他相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七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的对外
投资事项。

(二)审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对外投资项目。

(三)审议公司认为必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其他投资事项。

第九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参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二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形成决议后,由出席会议的委员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

第十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