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易茜女士、米文莉女士、石安琴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米文莉女士担任。所有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米文莉,女,中国国籍,九三社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宁夏川肃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如是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易茜,女,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中衡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安琴,女,中国国籍,汉族,二级执业律师。现任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委员、刑民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事务专家库成员;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认真审核各项议题,发表了重要意见和建议,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具体如下:
1、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4、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天职国际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5 年 4 月 15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表决提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职国际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我们与天职国际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一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在天职国际出具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认真审阅了其审计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其出具的公司2024 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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